原帖由 sayonala 于 2011-6-23 00:39 发表
不懂不要装懂,本文讲的就是海洋法对岛屿定义的模糊而根本没有对岩礁的定义岩礁以致成为
各国争议的焦点。正是针对第121条的分析。
至于第十五部分提供的事关于海域划分争议的解决提供的方法,各国已有的机制大概分有三种,我整理资料以后会
接着写。
海洋法从未为也没有能力主权争议提供解决管道。
简单来讲第十五部分说的是关于专属经济区划分重叠的解决方法,而非这个岛到底是谁的解决方法。
到底是谁的还是只能用政治方法解决。
原帖由 hyjd 于 2011-6-23 01:50 发表
南海问题和海洋公约两码事
是先有的九段线,后有的海洋公约
因此虽然九段线看起来划的很过分,但是整个南海从国际法上来说,毫无疑问就是我们的领海
原帖由 locklock1 于 2011-6-23 16:09 发表
中国现在并没有去拆越南盖在南海礁盘上的建筑,这样只会激化局势。但割断线缆势在必行,要不就即成事实了。再有JX说的控制,我看是概念模糊。你控制了岛屿礁盘我可以不打你,但并不代表你也控制了以此岛屿礁盘为基点划得海域。再有大家占得岛礁乱乱的混在一起,基线根本很难划清,因此在此前提下凭什么让你越南勘采域内资源?割你也是应该的。
原帖由 jx4177 于 2011-6-23 17:20 发表
以实际控制线来划分疆界已经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做法,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最大限度的将争议减少到最低,中国在江泽民时期签订的一系列和周边国家的边界条约无一不是以此为基础。问题是,共产党对内宣传的时候从来不敢提这个,而是张口闭口“XXX自古以来就是……”。所以当这个“自古以来”与实际发生矛盾的时候,国内就一片喊打喊杀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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