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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平民也读法——对国际海洋法公约的超不准确介绍及套用到南海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sayonala    时间: 2011-6-22 16:46     标题: 平民也读法——对国际海洋法公约的超不准确介绍及套用到南海问题

看了坛子里最近很热闹,谈论真多啊。我这么爱热闹的人当然想来凑一凑。

军区里好多的人大谈要“遵守海洋法”,“要遵守普世的价值观”,但少数论述好像对海洋法的认识有些不足。
小弟我才疏学浅,也觉得大家可能会感兴趣,特地来简单介绍一下。如果有谬误,欢迎指正。

首先要谈海洋法,当然要先了解一下历史。海洋法,准确的说是现行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其实是个还蛮新的东东。
国际上各个大流氓小流氓讨论是讨论了很久,事实上是1994年11月16号才生效的东东。说是国际法,其实是个公约,加入了
才要遵守,美国死活不加入,那就跟他没关系。不过现在大多数国家都加入了,缔约国已经有150多个。时至今日,用专业
一点的话来讲:“该条约虽然仍存在争议,但其对于领海,毗邻区,专属经济区的规定已经有习惯国际法的效力。”

想了解这个法,首先要解释几个名词,第一个当然是——岛。
什么是岛咧?想起来似乎很简单,但是其实仔细想想也似乎很难有一个准确的定义。总结起来,国际公约对岛的定义一共七项。

1.周围要是海,2.要是陆地,3.自然形成的,4.要够大,5.涨潮的时候要露出来,6.要可供人居住,7.要有经济或者防卫价值。

1.这个好说,就是说只管海里的岛,河里的那叫沙洲,是管不到的。当然也可以避免一些争议,比如日本本州西海岸有一些岛虽然
在海边,但它门与海岸一侧是以湿地沼泽相连接,所以就不算岛,不能向外延伸。

2.第二个看似是废话,一片海水当然不能算岛,总要有块陆地才行。但其实是有问题的,比如俄罗斯就曾经主张过,海上的冰岛可以
算作岛,但根据海洋法是不算的。

3.这个要求也能去除一些争议。比如沉船,石油平台,都是不算的。但到底多人工算人工,日本在岩礁上设防潮堤坝,养珊瑚算不算
人工?暗礁不露出海面但上面的人工建筑露出算不算人工?这都是争议的点。

4.这个也很重要,但也争议最多。国际法上没说。美国主张面积超过千分之一平方公里的才算岛,小于的不算。但其实也说得不清楚,
到底是露出水面的面积,还是整个岛的面积。如果是露出水面,那按什么时候的水位算?

5.这个也很难限定,每年水位涨跌都不同。大多数国家都是咬定某一年确实露出来了,就认定是个岛。所以国际争议的时候很少拿这
个吵的。

6.这个是争议最大的,不但是政治界,学术界也在吵。什么叫可供人居住,供人居住和有人居住是什么关系。靠其他地方输入资源才能
居住算不算能供人居住。因为淡水的原因,如果不算大多数岛都不算。那输入多少资源就算靠输入,不算靠自己。都很难界定。

7.这更是废话,凡是争的都有价值。界定也很难。

讲了这么多岛的问题,因为这和南海为题息息相关。我国正是利用对海岛宣誓主权来确认我国对领海以及专属经济区的范围的。
首先知道某个地方是不是岛,然后就有以下介绍的权利了。

南海的问题争端,出来岛屿的主权争端,也有岩礁还是岛屿引发的海洋权利的争端。这也是外国可以介入的借口。后面会详细介绍。

领海

大家都知道,领海是12海里。那其实也是海洋法出来之前的事情。那么之前是多少?军区常有人说真理在大炮射程范围以内,这句话
虽然有失偏颇,但对于领海的划分是很准确的。早在1702年荷兰人Cornelius Von Bynkershok就在他的领海论 De Dominion里
提出面领海范围应该以大炮射程作为标准。大约100年后,他的主张得到了贯彻。当时大炮最大射程约3海里,所以各国都已3海里作为
领海。当然所谓的各国也就是当时的英法各国。其他国家等于没有领海,不管是中国的第二次鸦片战争,还是日本的黑船,各国海军
都可以直接停在海岸边,也不算主动宣战。

一直到二战后,三海里的领海这个权利才普遍的给了各个弱国。其他广大的公海则是任由西方舰队纵横驰骋。

所以最先发起提倡海洋法公约的其实是小国,看到了海洋的巨大意义,急于扩大海洋权益,但在海军无法跟大国抗衡的条件下,扩大
领海范围,在领海以外在划定毗邻区,毗邻区外面在划定一个很大的专属经济区,别人不能来抢。那真是一个如意算盘。

讲到这里,大家恐怕就能明白为什么我国明知自己的要求根据公约内容有些争议还是要死抱着海洋法不放,不能学美国自己想怎么定
就怎么定了。也能明白为什么一个1958年就开始讨论的东西一直拖到1994年美国才放行通过了。

国家的陆地主权的海上延伸就是领海。延伸范围是12海里。不只是陆地领土可以有领海,岛屿也可以划领海。领海界限就是国界,说的
简单点就是国土往海上扩了12海里,陆上的一切权利领海里都拥有。但是海洋毕竟管理起来要难得多,毕竟不能说设一个边防哨所,
或者里一个界碑说外国船你不能走了。所以还要向外延伸,设立毗邻区。

(未完待续,等有时间补完)
作者: locklock1    时间: 2011-6-22 17:27

没错,很多所谓海洋公约等规定的内容本身就有很多模糊重叠的地方,比如中日的东海之争,无非就是大陆架延伸理论和等距平分论的争执,那个对自己有利就用那个。客观上也造成了糊涂账,最终还是要靠当事方自行解决。(找帮手也可)
现在的南海争议中中国大陆主张的事最先发现并标注文献记载为依据,其他宵小则是事实占据,先搞了再说。以此现状根本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指望着什么国际法根本就没门。除非自行放弃,否则我倒要看看哪位有这样的勇气

[ 本帖最后由 locklock1 于 2011-6-22 17:34 编辑 ]
作者: jx4177    时间: 2011-6-22 19:21

建议楼上两位去读读海洋法公约
第八部分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三款,有关岛屿与岩礁。
第十五部分,争端的解决。

[ 本帖最后由 jx4177 于 2011-6-22 19:28 编辑 ]
作者: buliesi    时间: 2011-6-22 22:01

引用:
原帖由 jx4177 于 2011-6-22 19:21 发表
建议楼上两位去读读海洋法公约
第八部分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三款,有关岛屿与岩礁。
第十五部分,争端的解决。
O(∩_∩)O拖出去弹JJ弹到死
米帝有鸟过海洋公约么
作者: sayonala    时间: 2011-6-23 00:39

引用:
原帖由 jx4177 于 2011-6-22 19:21 发表
建议楼上两位去读读海洋法公约
第八部分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三款,有关岛屿与岩礁。
第十五部分,争端的解决。
不懂不要装懂,本文讲的就是海洋法对岛屿定义的模糊而根本没有对岩礁的定义岩礁以致成为
各国争议的焦点。正是针对第121条的分析。
至于第十五部分提供的事关于海域划分争议的解决提供的方法,各国已有的机制大概分有三种,我整理资料以后会
接着写。
海洋法从未为也没有能力主权争议提供解决管道。
简单来讲第十五部分说的是关于专属经济区划分重叠的解决方法,而非这个岛到底是谁的解决方法。
到底是谁的还是只能用政治方法解决。
作者: xman8670    时间: 2011-6-23 01:19

海洋法其实联合国早有规定了,不就是中国的军舰从日本走了几次吗,日本人就开始叫了
作者: hyjd    时间: 2011-6-23 01:50

南海问题和海洋公约两码事

是先有的九段线,后有的海洋公约
因此虽然九段线看起来划的很过分,但是整个南海从国际法上来说,毫无疑问就是我们的领海
作者: jx4177    时间: 2011-6-23 07:08

引用:
原帖由 buliesi 于 2011-6-22 22:01 发表

O(∩_∩)O拖出去弹JJ弹到死
米帝有鸟过海洋公约么
美国还真的有鸟过海洋法公约,在最初的时候他不鸟公约,是因为里面有关“海底事务管理局”的部分他觉得组成和资金会被苏联利用,所以他不批准,但却声明“会遵守除此章外的一切条款”。到克林顿时期,美国已经签署了此公约,问题是国内参议院通不过。
作者: jx4177    时间: 2011-6-23 07:20

引用:
原帖由 sayonala 于 2011-6-23 00:39 发表

不懂不要装懂,本文讲的就是海洋法对岛屿定义的模糊而根本没有对岩礁的定义岩礁以致成为
各国争议的焦点。正是针对第121条的分析。
至于第十五部分提供的事关于海域划分争议的解决提供的方法,各国已有的机制大概分有三种,我整理资料以后会
接着写。
海洋法从未为也没有能力主权争议提供解决管道。
简单来讲第十五部分说的是关于专属经济区划分重叠的解决方法,而非这个岛到底是谁的解决方法。
到底是谁的还是只能用政治方法解决。
我还是那句,再去看看121条。假如你看了,就是看得不仔细。不能维持人类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经济生活的岛礁,不该拥有大陆架与专属经济区。而大陆国家的领海划分,是基于海岸线。
你对十五部分的解释只能算是曲解,谁说的没设立提供解决管道的建议。

1. 一国在签署、批准或加入本公约时,或在其后任何时间,应有自由用书面声明的方式选择下列一个或一个以上方法,以解决有关本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
  (a) 按照附件六设立的国际海洋法法庭;
  (b) 国际法院;
  (c) 按照附件七组成的仲裁法庭;
  (d) 按照附件八组成的处理其中所列的一类或一类以上争端的特别仲裁法庭。

作者: jx4177    时间: 2011-6-23 07:26

引用:
原帖由 hyjd 于 2011-6-23 01:50 发表
南海问题和海洋公约两码事

是先有的九段线,后有的海洋公约
因此虽然九段线看起来划的很过分,但是整个南海从国际法上来说,毫无疑问就是我们的领海
只有你能实际控制了,才谈划分领海。
假如中国已经实际控制了南沙群岛,那无可争辩南沙就是中国的领土。
作者: ls0411    时间: 2011-6-23 15:16

引用:
原帖由 jx4177 于 2011-6-23 07:26 发表

只有你能实际控制了,才谈划分领海。
假如中国已经实际控制了南沙群岛,那无可争辩南沙就是中国的领土。
按阁下的意思就是现在TG没有实际控制,也就没有资格来谈这个领海问题了?
TG的九段线是从KMT的11段线继承而来的,而KMT的11段在划分的时候没有其他国家反对吧。大家也都默认了线内是KMT的地盘。
根据国际法上的继承原则,TG自然可以吧这块地盘当KMT的财产继承下来,自然可以主张自己的主权权利。
作者: locklock1    时间: 2011-6-23 16:09

中国现在并没有去拆越南盖在南海礁盘上的建筑,这样只会激化局势。但割断线缆势在必行,要不就即成事实了。再有JX说的控制,我看是概念模糊。你控制了岛屿礁盘我可以不打你,但并不代表你也控制了以此岛屿礁盘为基点划得海域。再有大家占得岛礁乱乱的混在一起,基线根本很难划清,因此在此前提下凭什么让你越南勘采域内资源?割你也是应该的。
作者: jx4177    时间: 2011-6-23 17:20

引用:
原帖由 locklock1 于 2011-6-23 16:09 发表
中国现在并没有去拆越南盖在南海礁盘上的建筑,这样只会激化局势。但割断线缆势在必行,要不就即成事实了。再有JX说的控制,我看是概念模糊。你控制了岛屿礁盘我可以不打你,但并不代表你也控制了以此岛屿礁盘为基点划得海域。再有大家占得岛礁乱乱的混在一起,基线根本很难划清,因此在此前提下凭什么让你越南勘采域内资源?割你也是应该的。
再说一次,我从不认为越南或者其他南海国家有控制南沙的权利。

实际上谁都没有“一统”南沙的权利,扯什么历史或者其他都是白搭。按照实际控制线划分,大家都只能分得南沙的一小块,有些国家多点,有些国家少点。所以说政府提出的“共同开发”其实是一个可行的方案。问题是,政府从来不会说也不敢说“我们没有全部的南沙的主权”,所以他说出来的和做出来的东西就相当之矛盾,一方面说那是我们的地盘,另一方面又说大家不要争,一起开发。

以实际控制线来划分疆界已经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做法,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最大限度的将争议减少到最低,中国在江泽民时期签订的一系列和周边国家的边界条约无一不是以此为基础。问题是,共产党对内宣传的时候从来不敢提这个,而是张口闭口“XXX自古以来就是……”。所以当这个“自古以来”与实际发生矛盾的时候,国内就一片喊打喊杀之声。

[ 本帖最后由 jx4177 于 2011-6-23 17:23 编辑 ]
作者: xbd    时间: 2011-6-24 10:26

引用:
原帖由 jx4177 于 2011-6-23 17:20 发表
以实际控制线来划分疆界已经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做法,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最大限度的将争议减少到最低,中国在江泽民时期签订的一系列和周边国家的边界条约无一不是以此为基础。问题是,共产党对内宣传的时候从来不敢提这个,而是张口闭口“XXX自古以来就是……”。所以当这个“自古以来”与实际发生矛盾的时候,国内就一片喊打喊杀之声。
...
新手也就领土问题说说自己的不同看法:
谈领土问题,也和谈生意一样,漫天要价,落地还钱,如果不一开口就说“XXX自古以来就是……”,谈判时就落了下风。再说除了本朝太祖有几次犯浑,TG在争议领土问题上实际上没吃亏。如果以实际控制线来划分,甚至是占了便宜的。假如以以实际控制线来划分,半个黑瞎子岛、阿拉山口那块地和很多地方我国是得不到了。
“XXX自古以来就是……”,这也不是TG的专利。越南不会说南沙自古以来就不是越南的领土,只是最近我们控制住了,就是我们的领土。印度也会说藏南自古以来就是。。。。,当然问题印度历史太短,这样说底气不足。
当这个“自古以来”与实际发生矛盾的时候,国内就一片喊打喊杀之声,也不是中国的特殊国情。你看越南的喊打喊杀之声要比国内激烈许多。每天中印要就边界问题谈一谈时,印度国内不也是一片喊打喊杀之声,比国内有过之无不及吧。其实世界上所有的领土争议,都是双输的,双方都觉得自己吃亏了,都不爽。动不动就要做蠢事。
在领土问题的高调,主要是为了政治目的。如显示自己执政的正当性,或者是为了选票。
共产党对内宣传的时候从来不敢提实际控制的问题,也有部分是历史原因。中国在最近这二百年被人割的领土实在是太多了,多得让人受不了。
再说说俺个人对于领土问题的看法:
二战后的陆地领土争议,大部分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和平发展很重要。就如黑瞎子岛等领土,实际上得不到,对于我们国家也不会产生什么影响。即使是藏南,号称十万平方公里,但对中国意义有限,以后永远拿不回来,对中国以后发展的影响也几乎为零。而如果中国能因此和印度和平共处,带来的好处却是巨大的。但双方划界,以后消停了,对双方的好处却是非常大的。所以大家以实际控制为基础,在根据历史、现实什么的谈一谈,把陆地领土争议解决了,以后踏踏实实过日子,实在是件功德无量的事。(争议面积占国家领土面积比例太大的例外,如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自古以来属于XX国的面积竟然占了吉国领土面积的十分之一)。而且许多争议地区,历史上根本就是糊涂帐,扯不清了,以实际控制为准,也是合理的。
但海岛的纠纷可不一样了,海上一个小岛可能决定上万公里的专属经济区,流经利益太大了(海洋法什么是岛是礁,能不能维持人居住的问题也不重要,关键还是实力。日本人不又没吃错药,花大钱在什么冲之鸟上种珊瑚做什么。),而且还有海上航运问题,为什么有人在图们江出海口的问题上拼命造谣,就是因为牵扯到出海口的问题,杀伤力比较大。
所在在马岛问题上,阿根廷也不管什么实际控制了,先占领再说。一向双文明又讲风度的大英帝国也不管什么实际控制了,也不需要什么国际法庭,也直接大打出手。如果南海问题按4177说的按实际控制划分,中国目的实际控制的实在是太少了。。越南实际控制南沙几个岛才多长时间?三十年不到。越南人也就是控制了几个岛,对于周边海域,越南什么时候实际控制了?如果按实际控制为准与越南划界,越南赚大了。既然是实际控制为准,那中国也不急。反正目前TG还处于事业上升时期,今年控制不了等明年,明年实际控制不了等后年,总有一天能把越南人撵走,要讲以实际控制为准,那就以1945后的那一段时间的实际控制为准吧?
另外国际法对实际控制好象还有时间限制,得有效管辖五十年还是多少年,记不清了,反正越南现在还不够,不然以十五或二十年后的实际控制不准划界吧。

[ 本帖最后由 xbd 于 2011-6-24 10:29 编辑 ]
作者: 四诗风雅颂    时间: 2011-6-26 11:09

中国能不能稳稳当当的处理好南海问题,就看中国的海军实力有多雄厚。如果按照海洋公约执行的话我们将失去大量的领海,因为有太多的领海和岛屿存在争议。这样不就能够有效地行使权力和开发海洋,也就是大量的利益损失。因为海洋公约就是一部小国为了维护利益的一个协定,中国一旦照办了就约束了自己在海洋上面的发展权利。这也是美国不参与的原因。比如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管理条约,美国就没有加入。这里面涉及到集束炸弹的使用和生产问题。很多小国家不能够生产,所以没有影响,但是美国不一样,考虑到全球的战争和冲突,肯定会大量使用和生产。美国签订了就是自己约束自己。
作者: ydlhfdqg    时间: 2011-6-26 17:34

不明白 这到底是怎么造成的南海问题  大陆从来就没有说明些啥情况 或问题  一直拖沓  
实际控制不了 就不是你的  有本事  你把太平洋变成你的内海未尝不可
作者: erver1    时间: 2011-6-26 23:50

看jx4177又在那胡扯了一大通,真是忍不住为其为主子卖命的精神感动,LZ,这才叫敬业啊。
最后弱弱地说一句,海洋法的功能跟国际法差不多,都是强国的擦屁股纸而已。要是各国都这么遵章守法的话,哇,人类进化了!
作者: buzhidao5274    时间: 2011-7-13 18:04

帝国主义对中国领土和资源疯狂掠夺是合法的,中国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就是保护,这就是某些人一直坚持的观点。看看美国的国土都是怎么来的,就知道法就是屁,恶臭!
作者: 75mor    时间: 2011-7-14 11:27     标题: 回复 9楼 的帖子

拜托,看仔细了,那条只适用于“解决有关本公约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就是用来决定公约的条文怎么理解以及某个争端是不是应该用公约的条文来解决,而不是决定海域怎么划分。
另外,中国在加入公约的时候是有过声明,对于第298条不接受任何一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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