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疗养的禁忌
饮食疗养的禁忌
这里所讲的饮食疗养禁忌,并非我们平素所说的“忌口”。它是在整体观念、因证、因人、因地、因时的施膳原则指导下,包括“忌口”在内的多方面饮食疗养禁忌问题。
一、食物的禁忌
由于食物与药物同样具有四气五味等特性,所以食物的禁忌包括:食物与病情、食物与体质、食物与药物、食物与食物之间的禁忌。
(一)食物与病情之间的禁忌
合理的饮食疗养对于疾病的治疗有着积极的作用,如若饮食不当,就可能使疾病加重。
提出: “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这里明确指出了,外感热病初愈“食肉”与“多食”,是导致疾病复发或腹泻的原因。
中医学在病人的饮食禁忌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现根据中医文献记载,总结出常见病的饮食禁忌,仅供参考。
1.凡患虚证的病人,忌食不易消化的和生冷的食物。
2.凡发热的病人,忌辛辣,油腻食品。
3.四时感冒,忌吃油腻、粘滞,酸腥食物。
4.痢疾患者,忌吃瓜果和油腻荤腥,生冷,干硬的食物。
5.中风,忌吃刺激性食物,并戒烟酒等。
6.咳嗽、哮喘患者,忌吃肥肉、油糕及过于甜,咸、冷,辣的食物。
7.咯血,忌吃辛辣生火刺激性食物和海鲜发物。
8.水肿,忌过食盐及海鲜、虾等。
9.消渴(糖尿病),忌食糖。
10.胃脘痛,忌吃酸辣和生冷硬食物。
11、心悸,忌吃过咸食物,戒烟,酒,浓茶。
12.失眠,忌吃煎、炒、炙、烤及油腻刺激性食物。
13.头痛,忌吃公鸡,膀蟹和虾子等发物。
14.出水痘,忌吃姜、椒,辣物及海鲜发物。
15.妊娠期妇女,忌饮酒。
16.产后及经期忌食寒凉食物。
17.小儿病后忌饱食及香甜,生冷瓜果等。
(二)食物与体质之间的禁忌
食物与体质之间的禁忌是与“因人制宜”这一饮食疗养原则分不开的。中医认为,人的体质由先天、后天等因素形成,分为阴虚型、阳虚型、燥火型、痰湿型。在使用食物进行疗养时,就应有所选择,当然,也就有所禁忌。狗肉、羊肉等。阳虚或痰湿型体质,应禁用或慎用生冷或寒冷性质的食物,如冷饮、梨,苦瓜等。
(三)食物与药物之间的禁忌
人们在治疗疾病或保养身体过程中,常常在用药物的同时,以食物作辅助治疗,或作病后调理。但是,食物与药物之间也存在着不相宜的情况,需要加以注意。常用的“药食相反”禁忌
简介如下:
用荆芥后忌鱼、蟹。
天门冬、砂仁忌鲤鱼。
白术忌桃、李子、大蒜。
蜂蜜忌土茯苓、威灵仙。
服黄精后饮食应少盐。
半夏、菖蒲忌羊肉。
商陆、杏仁忌狗肉。
吴萸忌猪心。
服用人参忌萝卜。
服用滋补剂以后,忌服菜菔子、大寒大凉饮食等。
以上是服药后所忌的食物以及药物与食品之间的配伍禁忌。
(四)食物与食物之间的禁忌
食物是我们维持健康必不可少的,因此,食物之间的禁忌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目前虽然对此尚缺乏深入研究,但
是许多食物之间的禁忌,人们在长期生活实践中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现据中医文献简介几例如下:
大葱忌蜂蜜。
柿子忌茶。
白果忌鸡蛋。
鳝鱼忌猪肉,狗肉。
鲫鱼忌鹿肉,猪肉。
马肉不能同猪肉同食。
鸭蛋忌与鳖肉、李子、桑椹同食。
雀肉不可同猪肝同食。
总之,食物禁忌,多以古人的论述为依据,有些已经被现代科学所证实,但有的尚无科学依据,还有待于今后进一步研究。
二、饮茶,饮酒的禁忌
茶、酒在饮食保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运用合理,则增强体质、祛病延年,失当则会损害身体,失去保健作用。因此,不可轻视饮茶、饮酒的禁忌问题。
三,食品制作的禁忌
保健医疗食品虽取自日常的莱看、饮料及米面食品等等,但其烹调方法又有其特殊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首先,无论制作何种食品,需要添加中药以增加某种作用的,切忌选用药力猛烈、峻下等中药。这是因为,饮食疗养需要的是长期调养,保健医疗食品毕竟不是药物,所以,以选用性味平和的药物为佳。
如因病情需要添加药力较强的药物,以达到辅助治疗的目的,切忌直接将药物加入菜肴或米粥中共同烹制,而要取其汁液,再进行制作。
食物的烹调方法多种多样,常用的有煮、炖、蒸、煎、炒、炸、烤等。根据体质和病情的不同,要选择不同的烹调方法。如消化功能较弱,特别是老年人的食品制作,宜蒸、煮,而忌煎,炸,宜软,而忌硬,宜热,而忌凉,宜熟,而忌生。
总之,以中医饮食疗养的知识为指导,再掌握正确的烹调方法,并注意各种食物之间以及药物与食物之间的禁忌,才能达到食疗保健、防病养生的目的。